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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上海临港50条特殊支持政策发布)
原标题: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上海临港50条特殊支持政策发布
来源丨央视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
《若干意见》提出,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5年总计出资不少于1000亿元;实施税收支持,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发布会,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介绍了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聚焦管理权限、专业人才、财税金融、规划土地、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50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配合中央赋予新片区的开放制度和专门政策,努力将新片区打造成“要素资源最集聚、体制功能最完善、市场主体最活跃”的经济增长极。主要包括:
第一,赋予新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新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从先行先试、政策从优、充分赋权的角度制定了3条政策。
第二,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聚焦吸引国内和国际两方面人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有针对性的人才政策,为新片区“吸引人、留住人、用好人”,共12条政策。
第三,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地方财力留用、市区专项扶持”的原则,五年内新片区产生的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综合运用财政资金、税收、金融、吸引社会投资等政策为新片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共8条政策。
第四,加大规划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以规划为引领,优化新片区空间格局,促进资源要素高效率配置,主要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资源指标,提高容积率,提升园区平台创新服务能力等方面制定了5条政策。
第五,推动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新片区总体发展定位,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围绕重大项目和平台集聚、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场景开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服务等制定了6条政策。
第六,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在以市场化方式解决居住的基础上,坚持“房住不炒”和“两个不是权宜之计”,有序实施“一城一策”,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区域性住房体系,包括完善购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等,为新片区人才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共6条政策。
第七,构建便捷的交通网络体系。按照独立城市节点城市的定位,着力构建对外高效畅达、对内便捷绿色、管理智能便民的综合交通体系,共5条政策。
第八,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产城融合,不断丰富城市服务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建设宜业宜居新型城市,围绕优化教育和医疗资源、促进文化休闲、丰富商业网点、打造绿色生态环境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制定了5条政策。
3年落户上海!
临港新片区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为3年
根据此前发布的公开信息,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未来的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将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重点产业核心人才将进一步缩短到3年。此外,还对住房限购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对于非沪籍人才的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同时,缩短非沪籍人才购房需缴纳的个税和社保年限,由原来的5年缩短为3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中,在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方面,《若干意见》指出:
临港新片区将在以市场化方式解决居住的基础上,坚持“房住不炒”和“两个不是权宜之计”,有序实施“一城一策”,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区域性住房体系,包括完善购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等,为新片区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
在发布会上,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寅进一步表示,未来自贸区新片区的人才住房保障支持政策,将与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基本保持一致。
而在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聚焦吸引国内和国际两方面人才,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有针对性的人才政策,共出台了12条政策,其中在国内人才方面侧重于支持人才引进落户和人才的培养激励;在国际人才方面侧重于吸引境外专业人才来新片区工作的各项便利。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余成斌在发布会上表示,《若干意见》指出在人才引进方面,推出了诸如允许外籍本科以上的人才可以直接到上海临港新片区就业,支持新片区企业招收外籍实习生来实习等吸引外籍人才等新制度。
此外,在国内人才居住证转换户籍方面,还首次提出了两年承诺期的方式,对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除此之外,《若干意见》中还提出,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5年总计出资不少于1000亿元;实施税收支持,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该专项发展资金主要来自于新片区内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还包括市区两级税收、土地出让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市区两级专项资金。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要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支持新片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其他片区相比,临港新片区将“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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