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0次浏览来源:网络
(外地户口孩子可以就读上海公立幼儿园?男子“通关系”诈骗7000元获刑)
父母都希望孩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为了赢在“起跑线”上,孩子入学已然成为时下父母的一场“大战”,很多家长不惜“托关系”给孩子办入学,却不想掉入了骗子设下的陷阱。庄某某就以办理入学“有门路”为幌子,从被害人处骗得钱财7000余元,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庄某某提起公诉。
由于自己是外地户口,孩子不能通过正常的招生程序入读公立幼儿园,受害人黄先生心心念念想“托关系”将孩子送到公立幼儿园上学。一日,在与朋友庄某某聊天时,黄先生吐露了自己的忧虑,哪想庄某某当下便表示认识人,可以帮助他完成“心愿”。
“我认识一个幼儿园的人,能帮你孩子报公立学校,之前就帮我一个朋友搞定了。”听到庄某某信誓旦旦的保证,黄先生不疑有他,立刻委托了其帮忙办理孩子入学的事务。
“办理入学没什么问题,就是需要花钱打点。”庄某某随即表示需要花钱“托关系”,两人商定后,黄先生转账了6000元给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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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办的差不多了,还需要请他们吃饭,你给我转一笔钱吧。”几天后,庄某某以需要请客吃饭为由再次索要钱款,为了让孩子顺利入学,黄先生又转账了1600余元给其用于“打点关系”。
逐渐到了即将开学的日子,但“好消息”却迟迟未到,黄先生多番询问,对方也只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而过。多次交涉未果,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局,黄先生这才匆匆报了警。
2019年9月,犯罪嫌疑人庄某某被抓获,其到案后对明知被害人的孩子不符合公立幼儿园入学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帮助其孩子就读公立幼儿园需要钱打点、通关系等为借口,从被害人处骗取钱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庄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支持指控,依法判处庄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近年来,以“介绍入学”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案件屡屡发生,不法分子鼓吹自己“有关系、好办事”,哄骗家长们花重金通过“走后门”等形式,让孩子入读“一流学校”。本案中,受害人就是被庄某某“有门路”的幌子所骗,最终办理入学没成功,财产也遭受了损失。
检察官提醒,在办理孩子的入学手续时,要多向校方询问入学情况,了解教育局的相关信息,不要误信他人谎言,走合法途径阳光入学。
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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