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70次浏览来源:网络
(佛山拟降低落户门槛!但跟调控放松,没有一毛钱关系)
10月7日,一份重磅的征求意见稿出炉。
佛山公安局公布关于征求《佛山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通告。
截图自佛山公安局官网
虽然还不是正式方案的通告,但也八九不离十了。
意见稿内容,主要提出了以下三大户籍改革变化:
1、珠三角城市群的就业年限(累计三年珠三角社保)纳入同城化累计,解决在佛山稳定居住就业(需连续2年佛山社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入户问题。
2、租售同权,确保符合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均能入户。
3、最近1年连续在高明、三水区就业缴纳社保,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可以在就业所在区申请入户。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全文)
降低落户门槛,很容易被解读为破除限购,继而“调控放松”。
但如果仔细看内容,就会发现并非如此,真正的关键点在于:抢人!
过去,佛山入户方式包括人才引进、学历入户、积分入户、稳定就业入户、高技能入户以及职称入户。
现在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怎么个落户法呢?
在珠三角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缴纳社保累计满3年,且最近2年连续在佛山缴纳社保、有合法稳定住所(含自有和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可以申请入户。
划重点:并不是珠三角社保互通互认,还需要同时满足在佛山近2年(或高明、三水1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其实相当于原先的稳定就业入户方式,由佛山社保3年变2年,另外一年在珠三角其他城市互认。
而在佛山买房,只需要1年社保。
所以,想要以落户的形式,破解限购拿到房票,岂不是多此一举?
很明显,它就是为了抢人而来。
比如,原本有2年社保,但不满足佛山落户条件的,现在不仅可以入户佛山了,且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
又比如,为了小透明“高明、三水”一直以来都有人口增长慢的瓶颈,为了留住人才,此次提出差异化的政策:只需在这两区就业,1年社保就能落户所在区,降低入户难度,属于定向利好。
是的,相比买房,户籍改革的问题,更在于增加佛山常住人口数量,提升佛山在珠三角的人口虹吸能力和竞争力,拥有更高的话语权。
因此,着重点放在民生方面,尤其可以解决外来人口落户佛山,以及子女读书的困扰。
截图自:佛山发布
当然,从另一方面看,人口竞争力增强后,楼市需求自然也会上来,间接影响成交量。
不过,这个就是后话了,而且影响不会很大,毕竟户籍改革将是未来的一大趋势。
在2019年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这是第一次提出“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由此,打开了“户籍同城互认”的闸门,只不过,各地的形式不一。
像佛山这种,其实户籍壁垒依然存在。
但有的城市已经实现户籍、公共福利的互联互通,成为都市圈一体化的新模式。
1、2020年5月,宁波宣布给予舟山户籍人员迁移户口同城待遇。随后8月,宁波再次出台新政,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长三角地区人员,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宁波缴纳年限。
2、2020年10月28日《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发布,“完善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政策,推动人才城市的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计认可”。改政策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
3、2020年12月,苏州发布新政宣布租房可落户,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
4、2021年5月,汕潮揭户籍准入互认,潮州、揭阳两市居住证、社保缴纳与汕头市同等待遇;符合潮州、揭阳两市户籍准入的人才引进、工作调动等入户条件且在汕头市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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