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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务互动:来信标题:关于应届毕业生落户)
来信日期:2020/9/2513:13:40
来信内容:咨询在上海读书期间缴纳了社保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能落户上海?
发布日期:2020/10/1610:31:39
回复单位: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徐先生/女士: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本机关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20号)的相关规定,您朋友在校期间缴纳过社会保险,故不符合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市学生事务中心多次联系您,您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特此回复。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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