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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沂市兰山区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计划和条件
(一)引进数量
引进青年人才30名。
(二)引进范围
本次青年人才引进范围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本科生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97年9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4年9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5、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且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6、无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记录信息。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为违反考录(聘)纪律行为的;
(3)有严重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考生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9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7日14:00—9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引进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临沂市兰山区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初审取得审查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谈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
1、面谈
面谈采取自我陈述、查看佐证材料、现场交谈、答题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通过面对面交谈,对个人品德、知识、岗位匹配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面谈时间、地点见《面谈通知书》。
面谈成绩公布后,根据引进岗位和面谈情况确定面谈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要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从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引进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兰山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面试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范围。按有关规定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山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范围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
五、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在兰山区最低服务期限3年。
(二)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也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三)引进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工作的,根据配偶工作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优先推荐就业;引进的博士子女如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符合条件的根据兰山区有关人才政策就近安排入学。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引进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引进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引进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咨询电话:0539-,0539-
本公告由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临沂市兰山区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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