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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废止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官方回应:放心,租房和生活补贴不变)
央广网4月17日消息(记者刘祎辰)4月16日晚,一条关于“深圳拟废止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对此,深圳人社局官微4月17日刊登了一则消息:澄清!放心,最高3万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还可以领。
深圳人社局称,4月15日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提到的拟废止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文件为2014年12月1日深圳颁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下简称《安居办法》),并非2016年3月23日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了解,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即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一次性发放,一直以来对引进人才的吸引力不小。但此次拟废止的是,其实是根据2014年12月1日深圳颁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下简称《安居办法》)出台的《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即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并符合条件的发放,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的租房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深圳人社局称,也就是说大家最关心的最高补贴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保留,依然可以申请。
深圳人社局表示,因为2020年3月7日发布的《安居办法》删除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相关条款,向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新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已无上位法依据。因此,深圳市人社局拟联合市财政局废止《实施办法》,同时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受理3月7日以后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申请。
深圳人社局称,而对2020年3月6日前已办理接收手续,且符合租房补贴申领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仍可按照《实施办法》的标准和程序申领完租房补贴。全日制学历本科以上人员和留学人员可继续按《若干措施》的规定,申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即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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