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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居住证制度解读)
广东省居住证制度解读
广东省居住证制度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解读吧!
广东居住证制度或成全国蓝本
广东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以来,已经陆续推出了20多项附加服务。持有广东居住证,不仅方便入户和子女入学,还可以享受买票、刷卡消费、刷门禁、积分、充值、企业一证通等服务。
广东推行居住证之初曾提出,16-60岁的流动人员都可免费申领居住证,持证人在一地缴纳社保5年,其子女入学将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一地缴纳社保7年,将可申请常住户口。省公安厅推居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加载在居住证上的功能和优惠服务项目达20多项。包括: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子女享受计划内基础疫苗免费接种,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办理乘车优待证,使用居住证作为小区、出租屋楼宇门禁卡,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办理赴港一次多签,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享受免费婚前检查、孕前检查,65岁以上老人持居住证可享受每年免费体检待遇,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等。
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翁舒鹏透露,广东在全国率先推行居住证制度,目前仍继续积极探索居住证功能拓展应用,其做法为全国居住证制度提供经验,也很可能成为全国蓝本。
积分入户政策是肯定广东做法广东实践落户
按照昨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广东省社科院研究院研究员郑梓桢说,从实际操作上来讲,这几乎没有门槛,任何一个农民,都能进入以往通俗意义上的城镇,成为城镇居民。这就像取消农业税一样,对中国以农业为主体的国家来讲,是一大创新,“这显示,我们国家有强烈推进城镇化的决心,想让愿意进城的人容易进城,改善自己的生活、居住条件。”
郑梓桢说,现在国家发展迫切需要发展大批卫星小城镇。大批农民进城,成为城镇常住户口,将为城镇提供大量地劳动力,产生巨大消费,繁荣城镇经济。
郑梓桢是广东积分入户的具体制定者之一。他说,广东开全国之先推行积分入户。此次,国务院的规定,实际上就是进一步向其他特大城市推广积分入户政策,是对广东做法的肯定。
目前广东的实际情况是,珠三角核心区城市化高度发达,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已基本饱和,一些地方对人口的承载能力到了极限。而粤东西北一些乡镇的吸引力不大。
如何吸引外来人员落户非珠三角地区?
有关人士指出,广东应该尽快全面放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凡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在广东大中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随时迁移到实际居住地。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珠三角主要城市以外的县(市),异地务工人员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迁入常住户口;除广州、深圳外,在珠三角其他城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五年并有合法固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三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可以迁入当地常住户口。
郑梓桢认为,这种调整十分必要,因为国家已经出台户籍改革政策了,广东应该有忧患意识,出台更加优惠、便利的落户条件,方便外来人员在广东创业、生活,这才是广东赢得未来发展的最大先机。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在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上述改革举措。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前所未有的。”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一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不再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之后,如何逐渐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诸多社会福利,将是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所在。《意见》对此进行了阐释: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根据《意见》所明确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中国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指出,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三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意见》强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出台具体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特大城市落户“一城一策”居住证制度政策今年出台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意见》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大家都知道,户籍制度改革很难,那么到底难在哪里?针对这些难点,改革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的情况复杂、需要兼顾的因素多、统筹推进的难度大。一是我国人口众多、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较大,难以平衡;二是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长期与户籍直接挂钩,难以剥离;三是各类群体发展愿望和利益诉求多元多样,难以协调。这些深层次矛盾决定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协同攻坚。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把握的四项原则:一是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四是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问: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这个总量很庞大,实现这个目标有没有把握?
答:实现1亿左右人口落户城镇,是就全国而言的总体预计目标,是一个大约数目,可以多一点,也可以少一点,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应当说,这也是一个符合实际的目标,公安部和国家统计局对政策效果进行了整体评估,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存量和将产生的增量,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等因素,对未来几年进城落户人口总量进行了认真测算,实现这个目标是比较有把握的。
问:《意见》对“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作出了具体规定,应当怎样理解?
答: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就是基本没有门槛。只要群众有意愿,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房子,都可以落户。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就是门槛较低。只要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条件,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落户意愿的,一般都可以落户。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就是降低门槛。我国大城市情况不尽相同,落户政策也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可能,相应有所区别。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还有发展空间,能放开落户条件的尽量放开。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发展过快,落户条件就要严格一些。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个政策导向是非常明确的。要严格户口迁移政策,改进和完善现行落户政策。要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问:为什么要以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
答: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没有简单以城市行政级别来确定落户政策,主要考虑是,城市行政级别难以真实反映当前我国各类城市的人口实际情况。按照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不与城市行政级别直接挂钩,不仅符合各地实际,而且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落户政策,有利于引导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序落户。
至于新的城市类别划分标准,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
问:我国已经实施户籍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为什么还要建立居住证制度?国家层面居住证制度的政策什么时候出台?
答: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组织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要出台。主要是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待《办法》出台后,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探索实施这一制度的,要及时修订、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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