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30次浏览来源:网络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须知_深圳市居住证办证须知)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深圳市居住证办证须知”。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须知
(本须知仅适用于盐田区试点)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和《深圳市居住证》。
申请人到有条件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数码照相的图像长宽规格为:441像素(高)×358像素(宽),分辨率350dpi,24位真彩色。
申请人到有条件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数码照相的图像长宽规格为:441像素(高)×358像素(宽),分辨率350dpi,24位真彩色。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提交合法注册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或者申请人所投资的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
(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
申请人为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有非婚生育事实、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对不能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应自申请居住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和自愿参加政府提供的免费孕情检查,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A、在规定期限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的,按规定发给居住证。
B、经孕情检查未怀孕的,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在规定期限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的,按规定转为《深圳市居住证》,逾期不能补交的,其《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期满不予延期。
C、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补交计划生育证明且未参加政府提供免费孕情检查或经检查怀孕的,不予办理居住证。
申请人可直接到居住地受理点申办,单位可直接到居住地受理点申办或登录居住证系统网上申办。
递交如下材料:
(1)交验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的委托书。
(3)按规定填写《单位网上申办居住证开户申请表》
为方便用人单位集中为员工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系统会自动提取劳动用工网信息,用人单位对照《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补录相应信息项并核对无误后,可直接打印办证人员名单,无须重复录入。
居住信息变更包括:类型转换(《深圳市临时居住证》转为《深圳市居住证》)、变更居住地址、《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延期。其中类型转换、延期需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办理,变更居住地址可以到居住地出租屋综管部门办理。
《深圳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10年。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15日前申请延期。《深圳市居住证》每次延期为10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每次延期为3个月。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未延期的,自动失效。)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更改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当场办结。
申办、遗失补办、损坏换证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圳市临时居住证》转为《深圳市居住证》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信息变更当场办结。
申办、补办、换证居住证收费20元,居住证延期、居住证类型转换、居住信息变更不收费。
《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申请表》《深圳市居住证更改信息申请表》可到居住地受理点领取或在互联网下载表格(网址为:)。
盐田分局电话:
盐田派出所电话:梅沙派出所电话:
二〇〇七年九月
深圳市居住证办证须知
深圳市居住证办证须知(暂行)一、申办对象(一)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
深圳市居住证办证须知
深圳市居住证办证须知一、申办对象(一)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
深圳市居住证
●个人与单位的申办流程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申办流程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
居住证办理须知
居住证办理须知一、应办理的人员:来汉十六周岁以上的户口不在武汉市范围内的务工、经商、就学、居住等拟在汉居住30日以上的人员应申请办理居住证。二、怎么办理居住证:办理居......
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
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完善居住服务,加强人口管理,促进人口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