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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社保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办理指南)
2021-09-07
自然人
因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或单位填报错误导致一人有多条缴费记录的,应申请合并缴费记录。
必要材料:深圳市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需要现场填写,以便窗口处理)。
特殊材料:
1.因身份证号码变更需要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身份号码变更证明。
2.如果单位申报有误,应提供:单位证明(深圳)
单位已注销的,应当提供个人陈述、户口本、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
3.以mainlandChina户籍投保。移居港澳台或移民后,用新的证明重新投保。合并后,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必须加盖注销章并注明注销时间。
4.参保时为内地户籍。移居港澳台或移民后,用新的证明重新投保。合并后,要求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验原件)
必须注明取消时间。如果账簿能够反映注销情况、注销原因、注销时间,则不能再提供此材料。
5.如果将1992年8月以前缴纳养老保险的历史电脑号与目前参保的电脑号合并,应提供:招工表或者调动通知的历史档案资料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文字跳转)并点击“立即办理”;
登录账户后,选择“保险支付管理”-“支付记录合并”,根据提示输入补充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和业务办理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后将业务转入后台审核;
2.检查验收窗口是否符合要求:
(1)当场受理,签发《受理告知书》。
(2)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反馈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
(3)如果不满足申请条件,系统会反馈申请人不申请。
3.工作人员审查(5个工作日内);员工批准(5个工作日内)
4.社保部门为申请人办理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申请人可以在线查看处理结果。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深圳行政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填写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指引准备业务材料。经办部门当场取号,在深圳行政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检查验收窗口是否符合要求(立即):
(1)当场受理,签发《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全的,当场退回,开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工作人员审查(5个工作日内);员工审批(5个工作日内);
5.社保部门为申请人办理退费。之后,申请人可以在线查看处理结果。
免费
法定完成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承诺完成时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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