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20次浏览来源:网络
(最新公布!2019-2020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最高标准))
深圳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起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根据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2018年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8元,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309元,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为2200元。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确定。
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585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三档的职工按照201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9309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按照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14%,个人缴8%;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4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一档公司缴6.2%,个人缴2%;
二档公司缴0.6%,个人缴0.2%;
三档公司缴0.45%,个人缴0.1%。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深圳市社保中心。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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