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90次浏览来源:网络
(未婚妈妈起诉深圳卫健委:没有结婚,为什么就用不了生育险?)
交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要用的时候,却说不符合享用条件,该怎么办?
前段时间,在深圳,已为人母的梦梦,因为拿不到生育金,起诉了深圳卫健委。
原来,梦梦是一名未婚妈妈,有男友,但因为家长不同意,迟迟没有领证。未婚妈妈和生育金的距离就差了这一纸结婚证。
没有结婚证,就办不了《计划生育服务证》,卫健委也不会将其生育登记信息推送,这就很难顺利享用生育保险。
舆论因此炸开了锅,不少朋友认为,这生育险又不是结婚险,跟结不结婚有什么关系?非婚妈妈交了生育险,就应该享受相关待遇。
然而民意难以断案,事实上,因为缺了结婚证,非婚妈妈的生育权纠纷一直都存在。
早在2017年,上海非婚妈妈张萌便打响了“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官司。
官司足足打了4年,历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再审,这期间有律师帮忙提供法律援助,也有人大代表黄细花在2019年两会期间呼吁,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
尽管仍屡屡败诉,但张萌坚持反复提起诉讼。
中途,有检察官劝她说:“你的收入尚可,这个事情没有对你造成很大影响,不要看得太重。”
但随着官司的推进,张萌想要的已经不仅是一份收入,还包含着非婚妈妈想得到社会认同的期待。
各方助力下,2021年,孩子5岁时,张萌拿到了属于她的生育金。张萌案也推动了上海相关政策的松动。
2020年末,上海市民政局将计生审核表正式取消,非婚妈妈也可以在社区或者线上申请生育金。
虽然这一政策,只能让上海的未婚妈妈顺利申领生育保险金,其他多数地区仍然没有彻底放开。
但在张萌开始诉讼后,便陆续有非婚妈妈站出来争取权益。
我们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2018年,广州非婚妈妈宋海霞提起了诉讼,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情形的不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由,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2020年,上海非婚妈妈邹小琦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仍然请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然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
对邹小琦的诉求表示理解,也将深切关注国家及本市生育保险制度的未来面向和持续发展。但当下,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社会责任。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由此驳回了非婚妈妈邹小琦的再审申请。
现如今,又有深圳非婚妈妈梦梦毅然走上维权之路。
生育权纠纷在不断上演,尽管败诉居多的事实,意味着问题的彻底解决远没有这么简单,但这确实让更多人关注到了非婚妈妈的困境,将她们的利益诉求推到了台前。
2021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交建议,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今年两会,又有政协委员建议:允许30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胎。
结果未知,但总要有人先站出来,才有后续。
政策,才是非婚妈妈屡战屡败的根本原因。
其实,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非婚生育,也未禁止非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
甚至在《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劳动法》对生育保险金待遇领取也没有设定以“计划内生育”为前提条件。
可问题是,国家也没有在“计划生育”中直接提及这一情况,明确赋予非婚生育相关权利。
既不禁止,也不许可,这显然会让非婚生育处于被忽视的尴尬地带,让人觉得有不提倡这个行为的意思。
于是乎,部分地区为了更好地执行“计划生育”这项国策,便在地方性法规里明确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计划生育,不支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上文提到的上海非婚妈妈张萌,广州非婚妈妈宋海霞的败诉,依据便是当时的上海、广州当地法规。
可以说,非婚妈妈维权艰难,是因为目前整个社会对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定位模糊。
那国家是完全没有正视过“单身女性生育权”的问题吗?也不是。
早在2017年年底,原国家卫计委官网公布了一份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就全国人大代表戴海荣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建议,原国家卫计委回复,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但对单身人士生育权通过法律进行许可,与我国传统价值、公序良俗不符,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既然早有意识,那为什么时至今日,单身女性的生育权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为什么在生育率跌破警戒线的当下,可以为了鼓励生育,开放三胎政策,生育保险待遇越来越好,将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项目也纳入医保......却又不将非婚生育纳入“计划生育”之内?
想究其原因,从我国其他政策制度上便可窥见一斑。
《婚姻法》中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人才引进对夫妻档格外照顾等,这些制度的导向均是为了维护家庭和谐。
有古语云“天下之本在家”,我们民族历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这是历经多年的传统价值观,因而国家政策多半以维护核心家庭和谐为主,以此稳定社会。
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必须要承认,如果不加以考量,直接放开单身女性的生育权,极有可能会导致家庭的不稳定性,增加社会矛盾。
如非婚生育完全被合法化,会不会有变相承认多偶制的歧义呢?
一个家庭要孩子时,都需结合经济等情况深思熟虑,单身女性均可想生就生时,又会不会出现更多女性在自己没做好准备时,糊里糊涂地生下孩子,最终迫于生存压力生而不养呢?
这些都需要打个问号。
当然,从个人来看,非婚妈妈追求公平对待,想要取得社会身份认同,这本身没有错。
个体意识在不断觉醒,大家不断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乃至生育自由,这也没有错。
但道德需要约束,规则内的自由才能真正保证更多人的安稳生活。
不管怎么说,国家立法终为民,没有一棒槌禁止,就意味着有试图在大众诉求和公序良俗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并不排除未来政策层面经过理性制衡后,会正视大家对“生育自由”的诉求。
非婚生育会引爆讨论,是基于我们对人权的思考。
而回归本质,生育是人生大事,在决定要迎接孩子到来时,除了对外争取应得的权益,还应该问问自己的是:
我有(独自)抚养孩子的勇气吗?
我之后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吗?
我有足够支付孕期医疗的存款吗?
我有准备好面对未知的生产风险了吗?
生育是幸福的,但也未必全是幸福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生门》,这部真实的纪录片几乎涵盖了普通人生孩子的每一种状况。
孕妈陈小凤,身体不好却怀了双胞胎,被检查出前置性胎盘,这是妊娠期的严重并发症,如处理不当,能危及母儿生命安全。
比这个更糟糕的是,丈夫凑不齐5万块的手术费。大伯哥只能在老家奔走,几十几百的借,与时间竞赛,就是要保住大人和孩子,最后孩子生下来了,却又要几十万的医疗费......
还有夏锦菊,已经提前预料到了会难产。果不其然,手术台上大出血,为了孩子差点丢了性命......
生育之路,那声啼哭会带来欢乐和温暖,但裹挟着的未知风险,也能让新手爸妈们措手不及。
我们既要在心理上做好准备,也要更清楚地知道如何应对风险,才能多一份安心。
其实,生育保险,乃至社保都只是基础保障,一份孕产险会比社保报销范围更广,它既保障妊娠并发症,又可以提供新生儿先天性疾病、重症监护保障。
孕产险是相对小众的保险,市面上产品也不多。
有诉求,才会有改变。
但当外界改变不是一朝一夕时,我们也需要对内思考,“生育自由”不应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要明白,越自由,个体所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
父母,这个词不是一个称呼那么简单,当我们决定迎接一个新生命,成为爸爸或者妈妈,那就要做好一辈子为这个称呼付出的准备,背后的艰辛一如我们所见,是奔波劳累,是不计代价,是生死相连。
愿平安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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