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18深圳医保相关问题及流程)
原标题:2018深圳医保相关问题及流程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大家用到最多的
偶尔生病能省下一大笔呢
特别实用
所以首先当然说这个啦!
深圳有社保,在老家住院可以报销吗?
深圳社保全国联网还要等到9月份
所以在这之前
如果你在老家住院也是要回来报销的
不过这里也需要了解的是什么情况下能报销
到底怎么报销呢?
报销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报销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三、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或常住内地就医登记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30个百分点。(注: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或常住内地就医登记手续,到我市市外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使用其社会保障卡直接医保记账,但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四、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销材料
一、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三、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包含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参保人本人在本市开立并激活后的银行存折或储蓄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复印件帐号清晰,注明帐户姓名);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且已激活银行账户的,报销费用直接转入其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银行的储蓄卡或存折。
(三)报销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三)审查批准。
非深户儿童能参加医保吗
很多小伙伴问
非深户家里有孩子能不能缴纳医保
非深户儿童也可以参加少儿医保
不过有要求
只有在深圳上学
才可以通过学校参加少儿医保
如果是出生没多久的孩子
在深圳是不能参保的
所以还是在户籍所在地给孩子交一份医保比较好
二三档医保应该怎么用社保卡
大家都知道深圳医保有一二三档之分
一档医保可以直接去医院刷社保卡报销
但是深圳不少人缴纳的都是二档或者三档医保
有小伙伴问
自己拿的二档医保可以去大医院看病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
使用方法如下
1、绑定社康点,有的公司会自行绑定,可以去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去查。如果没有绑定也可以自己去网上绑定,想要更改绑定的也可以直接网上搞定。
查询、绑定、更改绑定方法: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登录进入→→左边医疗业务办理中的“变更绑定社康点”。
具体如图:
2、看病的时候要先去绑定的社康,如果要去医院需要到社康办理转诊,开具转诊单,转诊单当天有效。
医院起付线是怎么规定的
大家要知道
在住院时发生的
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如果没有超过起付线的
则是需要自己支付的
超过起付线的部分
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
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
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
二级医院为200元
三级医院为300元
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
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
分别计算起付线
能拿别人的社保卡买药吗
有小伙伴问
自己没有买医保
但是朋友买了
那么自己是否可以用他的社保卡买药
答案是不能的
大家只能用自己的社保买治疗自己疾病的医保药品
是不允许给别人用滴!
参加二档医保住院时可以享受那些待遇
之前有小伙伴说
在深圳买二档医保压根没有用
这真的是大错特错了
二档医保的报销虽然没有一档多
但是还是很有用处的
之前小编朋友就是参加的二档医保
治疗总共一万左右费用
最后个人只付了两三千
这中间省多少
一眼就看出来了!
具体的待遇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二)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二、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一)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二)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三、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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