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7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关于2020、2021届毕业生后续派遣、改派、户口迁移与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请2020、2021届需要办理派遣、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尽快申办相应手续。
根据省就业中心统一安排,报到证相关业务的申办全部实行网上办理,请毕业生更新学校就业系统数据后(不需等学校审核),到省中心平台提交申请,学校、省中心审定后会从中发进程消息给毕业生。报到证由省中心寄送。
2020、2021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2021届毕业生后续派遣、改派、户口迁移与档案转递等安排如下:
毕业生离校后建议选择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进入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主页,点击“登录”,选择“校友登录”。输入学号和身份证后六位(初始密码)登录就业中心系统。
一、毕业生后续派遣
后续派遣的对象:未能正常取得毕业资格,在学校集中派遣后才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需要个人申请派遣
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注明学号)、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
毕业生须在就业中心系统中登记好毕业去向,升学、出国或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在省中心平台提交“派遣”申请。申请提交后请关注省中心,及时查询报到证办理进程。
二、报到证修改与改派
毕业生发现报到证错误,或者需要变更报到单位的,可以申请修改报到证或办理改派。
1.报到证修改
毕业生不改变原报到单位(不更换用人单位)、仅需修改报到证中的错误信息,可申请报到证修改。报到证修改所需材料:
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所需要更改内容的证明函(如单位提供的报到通知、说明函、盖章的就业协议书等);
③毕业证复印件(需标注学号)。
2.改派(非定向毕业生2年择业期内均可以申办)
报到证下发后,非定向就业毕业生变更报到单位,需要换发新报到证,可申请改派。改派分3种情况:
1)落实用人单位(原为待就业)
所需材料:
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新单位的接收证明、劳动合同或完整的网签协议【原为待就业、出国出境、自由职业类型可直接在系统接收网签邀约,完成签章】
③人才中心接收档案证明(档案由用人单位接管不需此材料)
④毕业证复印件(需注明学号)
⑤如新单位不需要网签的,需在就业系统“改派”模块中更新单位信息,重新填写单位信息及报到证、档案信息,并上传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
2)更换单位(原落实单位解约去新单位)
所需材料:
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可以是扫描的打印件)
③新单位的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解约后仍需要网签,请联系单位提前发送邀请,并在系统内提交违约申请,由学院审核通过,不需要交纸质变更申请表,打电话到027-申请审核通过后完成网签并签章;如新单位不需要网签的,仅需在就业系统“改派”模块中更新单位信息,重新填写单位信息及报到证、档案信息,并上传解约函、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
④人才中心接收档案证明(档案由用人单位接管不需此材料)
⑤毕业证复印件(需注明学号)
⑥如新单位不需要网签的,仅需在就业系统“改派”模块中更新单位信息,重新填写单位信息及报到证、档案信息,并上传解约函、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
3)用人单位不变,更换报到单位
所需材料:
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原派遣至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
③档案接管单位同意接收档案证明(回原籍不需要提供)
④毕业证复印件(需注明学号)
⑤在就业系统“改派”模块中更新单位信息,重新填写单位信息及报到证、档案信息并上传单位同意改派、档案接收等就业证明。
说明:原报到证回原籍后又取得北京、上海接收函的毕业生,需在系统中“改派”模块中上传户口接收函并修改报到证及档案信息(部分同学档案需等落户后才能转寄的可先不改档案信息,等档案确定去向后请提供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档案接收函连同白色联交到学生档案室或档案所在地办理转寄)
3、报到证退回
主要针对原已落实工作或待就业回原籍之后又升学的毕业生:
①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
②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可以是扫描的打印件,原为待就业的不需要此材料)
③毕业证复印件(需注明学号)
④在就业中心系统“改派”模块中更新升学信息,上传解约函(原为待就业的不需要上传),重新填写档案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
毕业生在就业中心系统中登记或“改派”毕业去向后(不需要等待学校审核),即可在省中心平台提交“改派”申请。具体地址:申请提交后请关注省中心,及时查询报到证办理进程。改派报到证的毕业生请注意收到进程提醒后,尽快将改派所需要的纸质材料(报到证原件等)寄到指定地点,等待省中心重新签发报到证。
三、毕业生户口迁转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请持新取得的报到证并根据学校保卫部转迁户口的要求办理。户口未迁到学校的,请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转手续。
四、毕业生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管理按照《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武大毕字【2014】5号)文件要求执行。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查询档案去向,也可通过武汉大学就业中心主页上方“校友”-“档案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后续派遣毕业生档案随转。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将按规定转入学生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因等待上海、北京落户审批、招考政审或博士后进站审批而申请档案缓寄对毕业生,暂存期限为当年的12月30日,暂存校期间,学校不予开具存档、经历、政审等任何证明。
线上办理报到证业务后档案需从学校寄出的同学,请将报到证白色联连同档案寄送的详细地址及接收人信息一起寄送到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南113室。学生档案室电话027-。档案室接收到相关材料后,定期寄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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